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防台防汛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8/12/19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防台防汛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汛期日益临近,为有效防范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袭击,贯彻落实市《关于开展我区公路市政排水设施、高空构筑物、田间设施、危房、物业小区、地下空间、堤防泵闸防汛专项检查的通知》(青汛办〔2014〕5号)文件精神,保障全区防汛防台和城市运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汛防台风安全管理

  各相关单位根据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临时设施以及其它工程、设施、设备的排查,全面加强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安全管理,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落实应对防范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及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要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防汛防台工作,严阵以待,消除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各工地应当建立以施工单位为主、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防台防汛工作班子,根据气象部门的信息,及时启动预防灾害性天气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及措施要落实,要服从市、区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在启动预案后,工地必须24小时有主要负责人留守值班,确保上情下达信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单位领导应在事发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做到预防在先、处置及时;施工现场要加强巡逻检查,遇到险情要按照“三报制度”立即上报,不得贻误时机。

  (二)地处沿江沿河附近、地势低洼等易受潮汛影响的工地,特别要注意做好防汛工作,工地应当配备抽水泵等机具,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做到“五个”落实。一是落实泥浆有序排放措施,做到先沉淀后排放,坚决杜绝随意排放泥浆行为,确保工地排水系统畅通。二是落实在建和停工工地的各类脚手架、井架的稳固性情况检查,重点是拉结点、揽风固定等措施完好情况;脚手架上应当控制张挂一般的横幅,严禁张挂大幅的宣传广告横幅,避免发生事故;工地临时工棚、民工宿舍等生活设施要加强管理,检查临时用房与设计方案是否相符,工地临时用房的检查验收制度及验收记录,目前临时用房的稳固与否,楼房内住宿及其他荷载是否超标;工地围墙边严禁堆放土方及建筑垃圾等物品,防止发生坍塌事故。三是落实工地电气设备防护措施,特别是塔吊等高空作业设备的抗台风暴雨能力,严密观测风向风力,随时将塔臂调整到避风状态,防止大型设备倾覆;下班后应切断各类机械设备的电源,防止发生各类触电事故。四是落实进入深基坑或地下作业阶段工地维护措施,基坑周边严禁堆物停车,严密跟踪监视施工动态,防止暴雨积水导致的塌方。五是落实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防止台风暴雨期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二、开展工地防汛防台风专项检查

  (一)各工地在收到通知后,应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即日起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在建工地防汛安全检查表》留存工地以备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二)我站将于即日起至4月25日组织专项检查小组,针对以上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未进行自查自纠、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及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4.4.15

 

在建工地防汛安全检查表          2014年       
所在区县 青浦区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监理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施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内容 整改时间 监督站检查及处理情况
防汛非工程措施 防汛组织        
责任落实      
汛期值守      
防汛预案(包括施工工棚人员撤离预案)      
涉及防汛设施保护和防汛安全的许可办理      
物资储备      
档案管理      
其他防汛非工程措施      
防汛工程措施 支架、塔吊加固      
管道封堵情况,施工临时排水措施实施情况      
三级沉淀池设置(若产生泥浆废水)      
周边排水管道是否畅通,设施保护及定时专业养护      
其他防汛工程措施      
联络网络 本工程及防汛专业单位联络      
灾情处置 有针对性的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及处置      
信息报送 灾情报送防汛部门和其上级单位(三报制度)      
自查单位   填表人  
检查单位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检查人员  
说明:“三报制度”是指出现灾情后“首报、二报和终报”制度:首报即发生或接到灾情信息即报,二报是现场了解、初步核实后速报,终报为全面核实无误后24小时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