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6/6/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住建部《关于开展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安函【201634号)、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建质安【2016415号)以及区建管委《关于开展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青建管【201666号)文件精神,定于20166月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做好活动组织工作。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工作部署安排。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以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维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局面为目标,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实现生产安全。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项目、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理报告专报等制度。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类活动

(一)召开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

召开2016年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各方观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先进做法。

(二)开展绿色护考活动。

活动期间,开展一年一度的“绿色护考行动”,针对高考、中考考点和居民住宅区周边工地进行排摸,并到工地现场进行告知工作。开展“绿色护考”日间和夜间巡查工作,防止建筑工地因日间高噪声作业或夜间施工灯光而影响考生复习和休息。

(三)开展专项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为加强对本区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本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化施工过程的领导责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检测检验工作、强化应急管理等工作。我站还将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台防汛、深基坑专项检查。

(四)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为促使广大施工人员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及防汛防台抗灾能力,增强建筑施工现场基本抢救常识,提高建设系统内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组织开展一次青浦区建筑工地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和一次防汛防台应急演练。

(五)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教育

1、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加深对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重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邀请市级专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安全管理专项专题讲座。

2、各工地要积极展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开展教育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参照以下宣传标语,扎实营造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氛围。

 2016年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供参考):

a)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b)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大工程监管

c)   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安全发展

3、建设部编制的《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指导手册》放在青浦建管所网站(www.shqpjgs.com),供各单位免费下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该手册学习工作,指导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各单位应结合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以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开展预防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等多发、易发事故以及季节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施工专项方案专项行动,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活动中的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建筑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并确保取得实效。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666日星期一

附件:

《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