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浦区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2010年03月31日
-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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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目的
为提升本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推进环保和便民工地建设,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制订本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在2009年9月30日前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均应进行环保便民工地考核评定。
第三条 组织管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迎世博整治办负责环保、便民工地的协调和检查;青浦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迎世博整治办负责环保便民工地的审核和发牌;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负责环保便民工地的推进和评定;社区、交警等社会各界参与评价和监控。
第四条 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牵头建立创建环保便民工地的责任体系,组织签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创建环保、便民工地承诺书”(详见附件一);施工总包单位负责具体落实;监理单位负责日常督促。
第五条 创建承诺
工程开工后10天内应在工地大门显要位置设置“上海市创建环保便民、工地承诺牌”(详见附件二)。
第六条 检查监督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创建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并重点检查组织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措施方案的制订完善及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工程所在社区对环保和便民措施的落实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青浦区交警部门对排堵保畅措施的落实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第七条 申报程序
新开工地在开工次月的25日前,建设单位应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迎世博文明施工整治标准》组织自查并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三),自查达标后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评审表》(详见附件四)并由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盖章,经工程所在社区及交警部门评价认可后方可向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申报。
申报资料包括:
1、建设单位的自查报告(包括《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评分表》及相关创建资料);
2、《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承诺书》;
3、《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评审表》。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单位申报的环保便民工地进行评定,对评定不合格的工地提出整改要求。对评定合格的工地盖章确认。
第八条 备案挂牌
青浦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治办对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评定合格的环保便民工地进行审核,达到整治标准的向该工地发环保便民工地牌。即在工地门外张挂“上海市创建环保、便民工地合格牌”。
每月14日和28日青浦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治办将我区已发牌的环保便民工地,向市整治办报《区(县)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汇总备案表》备案。
第九条 合格标准
依据《上海市建设环保、便民工地考核评分表》评分,实得分值大于90分,且未涉及评分表中否决项内容,则为合格。
第十条 动态监控
市建管办、市安质监总站不定期组织抽查、巡查,每月(中心城区监督机构)或每季(郊区监督机构)对工地实施考核,并收集、听取社会各界信息反馈。
第十一条 违规摘牌
市整治办下属的专管员队伍对全市在建工地环保便民创建情况进行巡查,对不按规定创建环保便民工地的,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对于已挂牌但不符合环保便民要求的工地,由市整治办向青浦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治办签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摘牌通知》对严重违反现场文明施工的单位,将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结果处理
不设置承诺牌,或不达标的工地,其相关单位,不得参与各类市级创优活动;被摘牌的工地,应立即落实整改,一个月以后方可重新评价推荐,确认挂牌;重新挂牌两个月后,方可参与各类创优评选活动。
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力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
第十三条 施行时间
本细则自即日起施行。已开工工程参照本办法同步执行。
青浦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治办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创建环保、便民工地承诺书
承建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属区: _____________
工程受监站:_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12319(城建热线)
为积极响应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创建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的工作要求,对本工地创建工作承诺如下:
一、实施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创建环保便民工地的责任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二、严格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便民十八法的通告》(沪建建管[2008]26号),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环保便民工作。
三、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评分表》23项内容要求,制止并杜绝各类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评价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名: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名: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 项目总监签名:_____________
二〇〇 年 月 日
附件2
上海市建设工程创建环保、便民工地承诺牌(样张)
承建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属区:_____________
工程受监站:_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12319(城建热线)
为积极响应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创建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的工作要求,对本工地创建工作承诺如下:
一、实施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创建环保便民工地的责任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二、严格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便民十八法的通告》(沪建建管[2008]26号),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环保便民工作。
三、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评分表》23项内容要求,制止并杜绝各类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评价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姓名: 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 项目总监姓名:_____________
二〇〇 年 月 日
注:1、尺寸:长×宽:1200×800
2、用材:塑质硬性材料
3、书写:全版印刷体
附件3
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应得分
扣分标准
扣分
实得分
1
组织体系
建设单位牵头,总包、监理、分包单位参与的环保便民示范工程,开展创建活动。
4
未建立组织扣4分,开展有缺陷扣1~3分
2
专项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有环保、便民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噪声专项方案,经企业总工批准后实施。
4
无方案、措施的扣4分,不完善扣1~2分
3
工前告示
工地外张挂《上海市建设工程创建环保、便民工地承诺牌》;开工、爆破、夜间施工前走访社区。
4
未挂牌、未走访扣4分,不完善扣1~3分
4
共建协议
工地项目部按照施工不扰民的要求,与社区建立共建协议,遵守文明施工要求。
5
未签协议扣5分
5
围档围网*
围档封闭规范,每周及重大节日清洁一次;围网规范、封闭,完好整洁。
5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5分
6
夜间施工*
夜间施工按规定申报审批,不超越范围施工,不大声喧哗,不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
5
未做到扣1~5分
7
场地土方
裸土闲地采用压实并用绿网覆盖等措施;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必须进行简单绿化处置。
5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5分
8
现场道路
主要通道作硬化处理,铺设不小于10CM厚的钢筋混凝土路面或采用黑色路面。
3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3分
9
控制光照*
采取有效遮挡、遮盖等措施,避免施工电焊弧光及夜间灯光照明等污染光直射居民区。
5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5分
10
环境降尘
易扬尘物料采取针对性降尘措施;晴天适时对现场和围挡外周边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
5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5分
11
门前三包
明确责任人,落实保洁措施,大门及周边每日清洁一次,保持工地外5米内整洁。
5
不整洁或有破顺扣1~5分
12
杜绝搅拌
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禁止现场搅拌。
5
未做到扣5分
13
材料加工
施工现场杜绝易扬尘和高噪声材料加工作业,努力实施现场半成品装配式施工。
3
未做到扣1~3分
14
机械作业
现场限制使用易扬尘性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
3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3分
15
土方作业
施工机械在挖土、运土、堆土作业时符合扬尘控制的要求。
3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3分
16
垃圾清理*
进行楼层、脚手架、高处作业平台等处清理作业时,采用洒水或吸尘措施;禁止实施掀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行为。
5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5分;采取禁止措施清理垃圾的扣5分
17
车辆运输*
不乱鸣喇叭;装卸物品轻拿轻放;设置冲洗设备;运输车辆出门做好遮蔽、冲洗工作。
5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5分
18
污水排放
施工污水、泥浆设置三级沉淀排放设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除,杜绝随意排放。
3
未做到扣1~3分
19
硬路开挖
硬路开挖作业采取覆罩法,配备防尘喷淋设备。
3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3分
20
交通排堵*
有交通排堵保畅措施,车辆进出工地有专人指挥;施工过程保证交通畅通。
5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5分
21
便民措施*
工地周边设置安全整洁的便民通道,不影响市民通行;解决社区因施工影响造成困难。
5
不完善或未做到扣1~5分
22
值班受理*
管理人员昼夜在岗值班,及时受理扰民投诉并回复,接受社区和新闻媒体监督。
5
不及时处理投诉扣5分;不完善扣1~3分;
23
环境监测
工地扬尘和噪声排放必须符合环保部门设置的检测点检测控制标准。
5
排放不符合规定扣1~5分
4
总 计
100分
检查人 日期
考核评分说明:1、《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评分表》共分23项考核内容,其中带“*”的为否决项。2、合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汇总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2)没有违反否决项内容的。
附件4
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评审表
申报工地名称
报建编号
工地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一、 工 地 自 评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受 监 机 构 评 定 意 见
□达标
□未达标,需整改
(盖章)
年 月 日
三、区(县)整 治 机 构 审 批 意 见
□经查验达标,可发牌
□经查验未达标,不发牌
(盖章)
年 月 日
注:考核评分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