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度青浦区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的通报
2016/10/28

关于2016年下半年度青浦区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的通报

为了加强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属地化管理,规范企业生产和质量行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落实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于201610月中旬对区内正常生产经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此次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13家,检查的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试验检测管理、原材料质量管理、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控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5方面内容,并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混凝土搅拌车车容车貌的通知》(沪建质安[2016]57号)文件要求开展了混凝土搅拌车车容车貌检查。

二、    检查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执行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原材料能够按批次进行复验并建立管理台帐,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生产过程基本按照绿色环保型拌站的要求运行。但部分生产企业仍旧存在新资质换证后企业实际资质标准不达标、企业内部试验室管理及原材料质量管理不规范、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9家单位提出口头整改要求,并要求限期提交书面整改回复。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如下:

(一)      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方面

本次受检的13家单位中,除3家拌站为分站外,其他10家拥有独立施工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已完成资质换证工作。但部分企业换证之后,未按资质标准要求就位,主要表现在企业净资产不满足2500万元、技术负责人未由具有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中级职称人员数量不足、技术装备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等。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完成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二)      内部试验室方面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原始检测记录填写不规范、签字不齐全现象;个别拌站标养室环境脏乱。

(三)      原材料质量控制情况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水泥、矿粉、粉煤灰等原材料质保单收集不及时,特别是水泥28天强度报告滞后情况仍普遍存在;部分企业未按时对粉煤灰做三氧化硫和游离氧化钙含量测定;部分企业存在不合格原材料台账无确认人签字现象;

(四)      产品质量过程控制情况

部分拌站在实际生产配比中的砂石含水率与实验检测数据不符,且调整值无依据。

(五)      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

本次检查的所有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已经全部完成环保型拌站改建,并安装了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绝大部分能按照环保型搅拌站的要求持续采取除尘降噪措施,并正常使用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但个别拌站仍存在场地局部积水、排水设施不畅、运输车辆出门冲洗不足等情况。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存在灭火器材过期、危险警示标志缺失、缺少对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等现象。

(六)              混凝土搅拌车车容车貌情况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混凝土搅拌车车容车貌的通知》(沪建质安[2016]57号)文件要求,外环线以外运行的混凝土搅拌车必须在2016630日前完成下料斗处防漏设施(接料斗)的安装工作,但通过检查发现,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未全部完成接料斗的安装工作;部分企业虽然在车辆上安装了接料斗,但在运输过程中未将下料口归位,致使接料斗不仅形同虚设,还造成一定交通安全隐患。

三、  检查意见

请各企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意见,特别是还未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尽快按资质标准完成资金、人员和设备的就位工作。进一步夯实内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严查安全隐患。各拌站还应继续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安排专人关注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规范混凝土搅拌车车容车貌及运输行为,全面提升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上海市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O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