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节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务工人员管理检查的通知
2009/2/26

       关于开展春节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务工人员

管理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施工高峰的来临,为了加强节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务工人员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节后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复工手续。所有工地在复工前必须由项目经理签了复工令、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复工。

二、规范用工管理。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应及时办理民工信息卡的相关事宜。复工前必须对《建筑业务工人员维权告示牌》进行检查,对缺、漏项进行补充完善。

三、队伍人员审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对分包单位的审查;总包单位应通过“工地现场用工管理系统”,对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刷信息卡,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审核以下相关内容:1)是否持有《建筑务工人员信息卡》;2)务工人员劳动合同是否有效;3)是否已办妥综合保险账户;4)是否接受过岗前培训;5)是否进行了健康体检;6)是否持有与所从事的工作相符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务工人员,企业应补办相关手续。严禁不具备资质的分包单位、不具备资格的作业人员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

本市建设工程禁止新工人独立从事建筑施工作业,新工人上岗作业必须由老工人带班(普通工种带班三个月,特殊工种带班六个月),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并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四、开展安全检查。复工前由项目经理牵头、配备专业人员并由监理人员参与,对本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是深基坑防护、模板工程、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各类脚手架、井架等,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始终处于安全良好状态;同时,要对围墙、生活区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五、进行教育交底。开工前要对工地所有人员(重点是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履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书面记录应留存工地备查。

六、企业进行复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复工前的有关要求,在工地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对所属工地的复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应当督促项目部及时整改到位并组织复查。

七、继续做好隐患排查统计上报工作。1)工地(总包单位)应针对本工地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关人员,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每季度末(即36912月的月底)前,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附表1)的内容,向我站工程监督科上报。2)施工企业(注册在我区的二级及以下的总承包企业)应在每年年初按照在建工地情况,制定本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并督促所属工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所属工地隐患排查情况定期统计分析,发现多发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制定治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施工企业应将所属总承包工地(即本市范围内的所有工地)的隐患排查情况(工地分包施工单位一律不填表上报),在每季度末(即36912月的30日前),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施工企业填报)》(附表2)的内容填写,向我站综合管理科报送(企业应留存一份备查)。

要求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精神,我站将在2009220226开展节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的工地,将按照有关法规给予责任单位行政处罚,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我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OO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