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09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2009/1/5

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本区建筑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一)加强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管理。各企业要对所属工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梳理、分析,完善监控措施。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各企业要对在建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安全状况和操作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行为的管理。总包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提高现场控制能力,克服“以包代管”问题。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所有工地都要安排适量的应急处置队伍,落实项目经理和安全质量负责人值班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五)加强建设工地监督巡查。各级监督机构要对建设工地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巡查,对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质量隐患,而又不及时整改的工地,要依法严肃处理。

  节日期间,各工地原则上不要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工地,及时报我站备案。

  二、进一步抓好文明施工

  各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文明施工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扬尘、强光和夜间施工,尽最大努力防止施工扰民,维护好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同时,要认真做好建设工地的综合防范工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和卫生防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防火灾事故,落实进入工地人员登记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三、切实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要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春节期间一项突出任务,集中力量,加强监督落实。  (一)明确责任主体。工资支付实行总包企业负责制,凡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应予支付的,施工总包单位必须先行支付;无施工企业的违规项目,由建设单位承担工资清欠责任。  (二)主动排摸检查。各施工企业要组织力量,对本企业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摸,优先安排农民工工资发放。

(三)做好春运返乡工作。施工企业要在符合工程进度要求的情况下,尽早结清农民工工资,有序组织返乡,并在团体购票、安排包车等方面做好服务。

我站将于2009年元月12日至元月22日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对于节日期间有施工扰民投诉的企业和工地,以及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和不规范用工而导致欠薪等问题,我站将加大处罚力度,依法给予处置。同时,对于少数企业和个人以讨要工资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性事件等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