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2008/12/22

关于转发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强化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市总站《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管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8]111号)转发给你们。

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的具体落实与完善,我站定于20093月下旬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检查,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做好迎检工作。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