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在建设工地围挡上布置迎世博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 2008年9月18日
2008/9/18

关于推广在建设工地围挡上布置迎世博

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建设工地项目部:

中国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51在上海召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世博、宣传世博、参建世博的工作部署,积极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迎接世博会成功举办的良好氛围,实现“让城市更美好”承诺目标。根据市重大办、市建管办《关于支持在建工地围挡上布置迎世博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自98世博会开幕倒计时整600天起,我区在建设工地积极推广围挡上布置迎世博会公益广告宣传,作如下通知:

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工地项目部要高度重视世博会的宣传工作,在所属工地的围挡总面积中,无偿腾出不少于20%的空间面积,积极落实布置迎接世博会的公益性宣传广告和与迎接世博会相关的宣传内容,支持形成广泛、浓厚的迎世博宣传氛围。

二、开展迎世博的公益性广告宣传,自98日起,应当率先在市区两级重大建设工程工地和新开工工地的围挡上展开布置,市区两级重大建设工程工地围挡利用已签约商业性广告宣传的,原则上应当协商腾出适当空间用于迎世博宣传,签约期满后应当满足迎世博宣传需要。

地处中心城区及主要沿线的其他在建工地围挡,未签约商业性广告宣传的,应当自98日起实施迎世博广告宣传;已签约的,自200911日起应当予以调整,支持满足迎世博宣传需要。

三、在建设工地围挡上设置迎世博公益宣传,应当优先安排于显要位置;迎世博公益宣传的版面设置高度,原则上应当与围挡设置的标准高度相一致,版面安置做到稳固、结实、整洁。

迎世博公益宣传的版面设计与制作,应当避免掺有商业和与迎世博无关的宣传内容。设置后的迎世博公益宣传,未经世博局新闻宣传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换。

四、实施世博会公益宣传的内容由世博局统一规定,制作费用由世博局新闻宣传部负责承担。落实布置世博会公益宣传,采用世博局新闻宣传部上门服务和建设工地主动邀请相结合方法,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后书面确定。

世博局联系人:宋仲  电话:22062326   手机:13818968878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OO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