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青浦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安排的通知(2007-08-16)
2008/7/2

 

 

 

 

青建安质监〔20072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质量月”活动的精神,结合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实际情况,特提出本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期间主要工作安排。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 

各单位应召开“质量月”活动动员会。各施工企业应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寻找本企业质量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提高工程质量相关措施,开展质量宣传培训。督促各工地项目部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并进行质量专项检查。 

二、组织开展专项质量检查  强化质量管理 

1、加大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开展全区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要求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所属项目的住宅工程进行自查自纠,我站将在九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区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的专项检查。我站将于9月上旬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搅拌站的生产条件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实验室的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以及质量行为的控制。加强对工程上不合格试块的跟踪处理,与搅拌站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对搅拌站企业实行质量诚信考核及差别化管理,通过检查,促使企业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确保混凝土质量的控制。

3、在完成第二季度综合执法大检查的基础上,召开检查讲评会,注重对当前建设工程领域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分析讲评,通报一批质量违法违规企业,促进参建各方质量意识的提高。 

三、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节约型工地的推广 

1、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各施工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是否按照相应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是否按设计要求和现有节能技术材料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理是否按照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等等。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2、为加强和规范本区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开展和提升节能降耗效能,我站将联合区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节约型工地评选,树立先进典型。

我站将在“质量月”期间进行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在本次“质量月”活动中工作不落实,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隐患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我站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根据各自特点广泛开展行之有效、切实可行质量月活动,落实各项质量检查的措施,并于20071010日前将“质量月”系列活动书面总结材料送交本站综合管理科李晓明处(盈顺路21825号建交大楼606室,电话:69228208)。

二00七年八月十五日

 

 

 

 

 

 

 

 

 

 

 

 

 

 

抄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2007年8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