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筑石材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2007-03-21)
- 2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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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安质监〔2007〕3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筑石材质量专项
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的《关于开展建筑石材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025号文转发给你们,望你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即日起,各总包单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符合检查范围的有石材工程的项目进行自查。
二、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三、3月22日前,将在建石材工程专项检查总包企业自查报告书报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四、3月26日起,我站将对我区内的石材工程开展质量专项检查。
五、对检查结果将作全区通报。对符合规范、工程质量优异的有关工程和单位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工程和单位通报批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上报青浦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抄送: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2007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