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住宅设计标准》有感
2018/12/20

  近日获悉上海市新版《住宅设计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此,设计文件审查科全体人员于2014年5月5日学习新标准新规范。

  新版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将是全国范围内率先明确规定4-6层(含4层)的多层住宅应设置电梯,也就是说从今年6月1日开始上海市新建住宅项目4层(含4层)以上的房屋都必须安装电梯。新《标准》还规定高层住宅的电梯必须能进无障碍设施,并要求中高层(7-9层)及以上住宅,其轿厢尺寸不应小于1.4米×1.4米;12层以上高层住宅每幢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一台电梯的轿厢尺寸不应小于1.6米×1.5米;100米以上的高层住宅的电梯,其设置数量应经过计算确定,其中一台电梯的轿厢尺寸不应小于1.6米×1.5米;同时,新标准还特别强调了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必须设每层停靠的消防电梯。新标准的实施时间为2014年6月1日,界定时间为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6月1日前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可按原规范执行,6月1日以后(含6月1日)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则按新标准执行。

  会上学习氛围浓厚,踊跃发言,并发表各自的见解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