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登记办事指南
-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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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国家或本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包括如下:
1、使用区、镇二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各镇、街道、区管企业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的项目;
4、使用集体资金的项目;
5、其他参照执行的项目。
二、办理依据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设管理委关于青浦区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府办发〔2016〕51号)。
《青浦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规程》。
三、携带材料
申请人(建设单位)登陆“上海市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http://www.shqpjgs.com,点击“小型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按照提示填报网上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文件原件扫描件后,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