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浦区博文学校、清河湾中学等部分中学小剧场修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 201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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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1802QP0269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青浦区校产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 青浦区万寿路55号
招标项目名称: 青浦区博文学校、清河湾中学等部分中学小剧场修缮工程
建设地点: 工程位于青浦区博文学校、清河湾中学、金泽中学、尚美中学、徐泾中学共五所校区内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工程类别: 装修装饰工程
具体描述:
工程总投资: 683.94万元人民币
概算投资: 683.94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费用: 594.72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557.1429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40日历天
其他说明: 工程总修缮面积3890平方米,包括:博文学校小剧场修缮,约1400平方米;清河湾中学小剧场修缮,约1350平方米;金泽中学小剧场修缮,约550平方米;尚美中学小剧场修缮,约240平方米;徐泾中学小剧场修缮,约350平方米。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青赵公路172号万寿一区中楼303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07-14 至 2018-07-18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8-07-18 16:3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金忆秋 联系电话: 59206270
传真: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如有):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3)投标人员情况表(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4)筛选所需资料
备注: (1)本项目执行投标人筛选。筛选条件①投标人的信用分需大于等于70分;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3)提供材料验证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交工本费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其余招标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青浦建交大楼1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8-06 14:00:00
投标保证金: 8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名称:
填报单位: 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本标段采用投标人筛选,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筛选条件及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