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设计资质要求 |
第一条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施工资质要求 |
第一条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其他:/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的成员不得大于二家。 2、联合体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文件中签字或盖章,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6月26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7月01日 00时00分(3 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报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南洋 |
联系电话: |
021-59780118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得大于2家。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如联合体投标,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保证金按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执行。 4、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5、本项目采用澄清低价法,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差额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价的差额。 6、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履约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5)2号执行。中标人可以登录招投标平台查看可实现电子验证的履约保函银行名录(查看路径:www.shcpe.cn→电子交易平台→履约保函银行名录),自主选择名录内银行开展相关业务的任一网点开具履约保函,银行名录将动态调整。 7、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一楼开标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07月28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一楼开标室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