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青浦区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基础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通知
-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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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吸取建筑施工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中规定的“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以及各方主体的本质安全水平”等要求,现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基础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以提高全体一线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水平。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所有从事一线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多发事故危险源辨识;个人避险、自救方法;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等。
三、培训组织工作
本次培训由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统一组织,由青浦区建筑业协会具体实施培训事宜。
四、培训要求
培训人员:所有从事一线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
培训方式:本次培训对于施工现场人员较多的项目以“送教到现场”的方式,集中在施工现场进行培训;对于施工现场人员较少的情况,将会采取数个工地集中上课的方式;对于此次培训后项目有新进人员的情况,由项目部报名,后续对新进人员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即日起各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预报名(请预报到2017年几月第几周),本所将根据报名情况及师资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培训地址:项目施工现场或由区建筑业协会集中选择和安排培训地址。
五、有关事项
1、培训工作由市专业机构专家授课,培训完成经考试合格后将颁发培训证书。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到工地一个不少,人员一个不漏。报名时请同时将电子版本报名信息上报我所。
3、我所将在今后的日常监督中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培训情况检查,凡是发现工地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
4、联系人:吴鑫 联系电话: 69228208 电子邮箱:1171404732@qq.com
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2017年3月24日
附件:培训报名信息(请同时将书面报名表和电子版本报名信息报送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