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浦区201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7/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沪建质安[2016]247号)以及市总站《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16年度青浦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青浦区区内注册的2016年度有竣工工地的二级及以下企业(含二级),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

二、考核时间

  2017120日之前,企业完成自评汇总并将资料上报至我站(青浦区盈顺路21825606室,夏秀美吴鑫 69228208)。

三、企业填报及上交材料

  2016年度企业在沪竣工工地(包括承担总包或分包、劳务的工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1.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进入“项目类”栏,再选择 “网上办事”栏中的第七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 从“企业登录”窗口进入,选择“现场管理”中的“安全标准化”菜单,再选择“企业统计报表”栏下载并上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核评分表》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信息统计表》。

2.将本年度所有竣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竣工考核评定表》(需项目受监安质监站盖章确认)、《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核评分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信息统计表》汇总后一并上报我站。

3.将企业当年度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开展的自评材料同时上报我站。

注:分包单位可从总包单位处复印竣工评定表。(需加盖总包单位公章及本企业公章)

四、考核要求

企业应认真理解2016年新印发的《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沪建质安[2016]247号)文件,该文件中对于企业年度考核结果有了诸多变化。考评重要,请按时上报考核资料。

五、考核结果

依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沪建质安[2016]247号)文件执行。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