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区建管委《关于立即开展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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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安质监〔2016〕12号
关于转发区建管委《关于立即开展青浦区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11月24日7时40分许,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施工人员74人遇难、2人受伤。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都作出了重要指示。中央及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区建管委要求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住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沪建质安[2016]1056】及区建管委《关于立即开展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青建管〔2016〕197号】等文件精神,我站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区建管委《关于立即开展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及青特安联《关于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 检查重点内容
1、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 是否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专项整治,以及整治的具体方案和落实情况
4、 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情况
5、 施工现场洞口、临边、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临时用电、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等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 施工现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尤其农民工“三级教育”、 “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
二、 检查时间
1、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请各工地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并经监理确认,请将自查记录留存工地备查。
2、 专项抽查:我站将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专项抽查小组进行全区范围内的抽查,期间将邀请市专家对建筑工地大型起重机械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感来组织落实大检查,项目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特别针对易发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彻底深入的隐患排查。
对检查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并不积极落实整改的项目,我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各工地、各企业要树立起安全红线意识,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特此通知。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