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浦区2016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2016/9/9

根据《关于开展青浦区2016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青建管〔20161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增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深入排查我区在建工程存在的各种质量隐患,落实质量责任,提升我区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现决定在全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质量大检查时间为912日至920日。

三、检查形式

我站将邀请市级建筑行业专家,对我区在建工程质量情况开展抽查,重点检查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区级重大工程。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将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为重点开展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重点检查工程各参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资料员以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工程质量责任落实情况。五方参建主体单位质量责任终身制,现场人员实名制等制度落实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重点检查深基坑工程质量、主体结构质量、建筑节能保温施工质量和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情况等。对主要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等进行现场抽查。

检查混凝土、钢筋、钢管、扣件、砌块、砂浆、保温材料等建材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等制度落实情况。

五、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开展迎检工作。各工地要对质量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消除质量问题。同时各单位要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监督各类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底,落实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制,切实提高工程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为我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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