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本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处置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 20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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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因为近日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上海建筑垃圾外运倾倒至江苏苏州、南通消纳处置的事件,引起市级和区级领导高度重视。区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处置监管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工地遵照执行,同时要严格管理各自工地内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消纳处置工作,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运到外省市,也不得接纳外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对于违规消纳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工地,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6年8月5日
关于加强本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消纳处置监管的通知
各委办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级公司:
近日,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上海建筑垃圾外运倾倒至江苏苏州、南通消纳处置,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领导明确要求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一律不得外运至外省市消纳处置,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根据区政府要求,现就加强本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处置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房垃圾、装修垃圾),一律不得外运至外省市消纳处置。
2、本区区域内一律不得接纳外区建筑垃圾工工程渣土。
3、严格管控在建项目、消纳场所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消纳处置行为,切实加强自查自纠。
4、加强道口、河口管控,加强道路、水域、码头巡逻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行为。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