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6/5/12

各有关单位

    今年5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为“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根据区应急办相关通知,要求各工地认真组织实施,结合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主题,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在工地现场悬挂防灾减灾标语的横幅,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各项应急演练活动等。现将相关通知转发如下:

 

 

关于开展2016年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各应急联动单位:

今年5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为“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61号)及市民政局、市民防办《关于本市开展2016年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的方案》要求,我区将积极开展2016年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59日至515日(防灾减灾宣传周)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包括内容丰富的社区活动、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网络宣传活动等。

(二)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专项培训和教育活动

三、具体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防灾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要围绕今年主题,根据国家减灾委和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职能,各街镇、各单位要条块结合、协同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做到专人负责,有序推进,将责任落实到人,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要确保人员和资金落实到位,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尤其是在各项演练活动开展前,需将相关情况报送公安部门备案。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并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523日(周一)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区应急办。

注:相关宣传资料,可关注“绿色青浦”、“青浦警坛小金”、“青浦交警”等微博公众号提取。

 

附件:2016年上海市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

 

青浦区应急管理委员办公室

2016510

 

 

 

 

 

 

附件

 

2016年上海市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

 

1、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

2、树立科学防灾减灾意识,依法应对各类灾害事故

3、开展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4、主动参与,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5、科学防灾减灾,让社区更安全

6、发现隐患,减灾从社区做起

7、平安生活,需要我们防患于未然

8、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9、防灾减灾,共创和谐

10、推进防灾减灾,构建和谐社会

11、落实减灾责任,完善减灾制度

12、防御自然灾害,减轻灾害损失

13、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

14、切实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