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青浦区建设工程2016年度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20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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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15日。其中:4月30日前为各项目部集中自查,5月1日至5月15日我所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抽查。
三、工作要求
1、要求各项目工地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建设工程防汛防台自查自纠工作,要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编制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配备以及应急演练,全力确保安全度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检查小组将在工地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查,对在本次检查中未按要求进行自查及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6年4月20日
抄送:区建设交通委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2016年月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