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真学习、积极推进
- 20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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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助推建筑业经济恢复和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本市建筑业恢复和重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沪建建管〔2022〕445号),自2022年9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中进一步对桩基础招标发包的时限要求、重大工程实行桩基础发包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同时还要求整体发包的项目可先行申请地下工程施工许可、可提前开展施工和监理招标以及发布招标计划和开展评定分离。
针对该《通知》我所受理窗口充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和审批管理系统,加强清单管理、提前服务、动态跟踪,结合项目特点给予不同的定制服务。对于影响力大、显示度高、规模体量大的重大工程、重点产业类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明确专人、主动跨前、精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