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工程项目中开展“工资卡”推行工作的通知
2018/12/1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维护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沪建交联[2006]314号)的精神,根据《上海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沪建建管[2006]第052号)的要求,现按照“选择工程项目,落实总包单位”的思路开展“工资卡”推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建管部门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本区域选择8-10个工程项目开展“工资卡”推行工作,并于七月二十四日前将工程项目和施工总包企业名单报我站。
  二、选定的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在“工资卡”推行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施工总包企业负责对现场用工情况进行监管,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
  1、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60%。
  2、工程项目部应设立专职农民工劳动工资管理岗位,负责对工程项目中农民中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综合保险缴纳等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农民工和本企业或分包企业的工资纠纷。
  3、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并到当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进行合同备案。同时督促劳务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4、实行“实名制用工备案制度”,对劳务人员进出场进行实时登记(包括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各类培训证书等复印件),并保存好用工情况的基础资料。
  5、以用工备案材料为依据,为本月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缴纳综合保险。同时与银行盖章确认的工资清单进行比对,防止不缴、少缴、欠缴综合保险费。
  (二)劳务企业具体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规定。
  1、制订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内容包括“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它工资支付内容。支付办法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并抄送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2、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金额不得低于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3、工地现场设立专职农民工工资管理岗位,负责劳动考勤、工资计算及发放等工作。
  4、为进场施工的建筑业农民工办理“建设银行工资卡”(办理流程附后),办理率为100%。
  5、委托建设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工资流程附后),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将银行盖章确认的工资清单,一份经农民工签字并予以公示后存档,一份交总包单位备案,一份经剪裁后交农民工本人保管。
  三、各区县建管部门和安质监部门应切实掌握选定工程项目和施工总包企业的有关情况,跟踪管理、家落实,推行“工资卡”发放及相关工作。
  四、在“工资卡”办理过程中有何情况,可与建设银行二支行联系。
  联系人:白颖青    联系电话:63282190-136   13801840607
  在推行过程中有其它情况,及时与我站管理三科联系。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二O O六年七月四日

  抄送:市建设交通委孙建平副主任,市建管办、市市场管理总站、各区县建管所(资质资格办)、各区县安质监站、各省市驻沪办建管处
  办理“工资卡”及代发工资流程
  办理“工资卡”流程
  施工企业至建设银行领取“批量开卡申请卡”。
  施工企业在该表上填写需要办卡的劳务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办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家该公司公章。此外,根据银行要求制作标准格式的电脑盘片。
  提交材料十个工作日后,施工企业经办人员领取“工资卡”,并在领卡清单和相关登记薄上签收。
  代发工资流程
  施工企业向建设银行提交支票或贷记凭证,用途写明“代发工资”,同时带好“工资基金手册”以备核定,即可代发工资。
  在施工企业提交票据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代发工资清单及电脑盘片交至建设银行储蓄专柜。代发工资盘片格式为:
  19位储蓄卡号         | 姓名 | 金额 |
  1234560000000000000  | 张三 | 800.00 |
  1234567000000000000  | 李四 | 800.00 |
  上述盘片制好后存于起名dfmx.txt的文本文件里。
  批量开卡(折)申请表
  由于业务需要,本单位向建行上海市第二支行申请批量开卡(折)。本单位承诺在严格遵循《储蓄管理条例》和《银行卡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按实名制要求如实地提供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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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盖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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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盖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