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防台防汛专项检查的通知
-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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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防台防汛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汛期日益临近,为有效防范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袭击,贯彻落实市《关于开展我区公路市政排水设施、高空构筑物、田间设施、危房、物业小区、地下空间、堤防泵闸防汛专项检查的通知》(青汛办〔2014〕5号)文件精神,保障全区防汛防台和城市运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汛防台风安全管理
各相关单位根据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临时设施以及其它工程、设施、设备的排查,全面加强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安全管理,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落实应对防范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及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要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防汛防台工作,严阵以待,消除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各工地应当建立以施工单位为主、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防台防汛工作班子,根据气象部门的信息,及时启动预防灾害性天气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及措施要落实,要服从市、区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在启动预案后,工地必须24小时有主要负责人留守值班,确保上情下达信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单位领导应在事发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做到预防在先、处置及时;施工现场要加强巡逻检查,遇到险情要按照“三报制度”立即上报,不得贻误时机。
(二)地处沿江沿河附近、地势低洼等易受潮汛影响的工地,特别要注意做好防汛工作,工地应当配备抽水泵等机具,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做到“五个”落实。一是落实泥浆有序排放措施,做到先沉淀后排放,坚决杜绝随意排放泥浆行为,确保工地排水系统畅通。二是落实在建和停工工地的各类脚手架、井架的稳固性情况检查,重点是拉结点、揽风固定等措施完好情况;脚手架上应当控制张挂一般的横幅,严禁张挂大幅的宣传广告横幅,避免发生事故;工地临时工棚、民工宿舍等生活设施要加强管理,检查临时用房与设计方案是否相符,工地临时用房的检查验收制度及验收记录,目前临时用房的稳固与否,楼房内住宿及其他荷载是否超标;工地围墙边严禁堆放土方及建筑垃圾等物品,防止发生坍塌事故。三是落实工地电气设备防护措施,特别是塔吊等高空作业设备的抗台风暴雨能力,严密观测风向风力,随时将塔臂调整到避风状态,防止大型设备倾覆;下班后应切断各类机械设备的电源,防止发生各类触电事故。四是落实进入深基坑或地下作业阶段工地维护措施,基坑周边严禁堆物停车,严密跟踪监视施工动态,防止暴雨积水导致的塌方。五是落实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防止台风暴雨期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二、开展工地防汛防台风专项检查
(一)各工地在收到通知后,应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即日起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在建工地防汛安全检查表》留存工地以备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二)我站将于即日起至4月25日组织专项检查小组,针对以上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未进行自查自纠、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及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4.4.15
在建工地防汛安全检查表 2014年 月 日 所在区县 青浦区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监理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施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内容 整改时间 监督站检查及处理情况 一 防汛非工程措施 防汛组织 责任落实 汛期值守 防汛预案(包括施工工棚人员撤离预案) 涉及防汛设施保护和防汛安全的许可办理 物资储备 档案管理 其他防汛非工程措施 二 防汛工程措施 支架、塔吊加固 管道封堵情况,施工临时排水措施实施情况 三级沉淀池设置(若产生泥浆废水) 周边排水管道是否畅通,设施保护及定时专业养护 其他防汛工程措施 三 联络网络 本工程及防汛专业单位联络 四 灾情处置 有针对性的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及处置 五 信息报送 灾情报送防汛部门和其上级单位(三报制度) 自查单位 填表人 检查单位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检查人员 说明:“三报制度”是指出现灾情后“首报、二报和终报”制度:首报即发生或接到灾情信息即报,二报是现场了解、初步核实后速报,终报为全面核实无误后24小时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