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青浦区建筑节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8/12/20

  为认真贯彻建办科函【2014】6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建筑节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青浦区建筑节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检查了解本区2014年度建筑节能工作进展。

  二、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情况及有关配套政策制定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降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明确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包括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详见附件: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表。

  三、检查组织安排

  (一)检查时间

  11月19日-11月28日

  (二)检查项目

  本区域内新建建筑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检查项目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

  三、检查结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导。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工程项目,情节严重将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

  1、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表.xls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